尖石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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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穀倉
年代: 不詳
地點: 不詳
說明: 泰雅族人對於土地的利用,依自然的循環再生方式進行。一塊土地種 4~5年後,即進行休耕,改開闢原休耕中之土地,進行除草燒墾。每一戶平均約有三、四塊地在種植糧食,六塊地在休耕。休耕中的土地並不是棄置不顧,任其雜草叢生,而是有計劃的進行造林復育工作。Tukutaya人對山田的燒墾,相當具有環保概念。以赤楊樹造林,休耕 6~10年後,土地已得到適當復原而恢復地力,一方面做為除草後雜草的堆疊處,開墾出的土地成列種植小米( 黍或旱稻),小米與小米之間種甘薯,枯枝堆旁邊種植芋頭,芋頭旁邊種植豆類,正可利用枯木堆攀爬生長,在山溝則種植青菜或培育造林之樹苗,充份利用土地,一舉數得。小米收成後連根拔起處改種甘薯,使小米田搖身一變成為甘薯田,這種順著各種農作物特性充份循環利用的開墾方式,配合休耕造林,因此建築穀倉作為早期糧食存放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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