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南 市 鳳 凰 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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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台南市鳳凰杯全國橋藝聯賽 簡章
一、主 旨: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提昇橋藝水準、發揚團隊精神。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橋藝協會、台南市政府、台南市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台南市體育會橋藝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台南市橋藝協會
五、贊 助 者:台南市熱心橋友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97年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1時起至
97年11月23日(星期日)下午6時止
七、比賽地點:台南市忠義路一段109號 台電台南區營業處 8樓大禮堂
八、比賽方式:論隊賽 ( 每隊4至6人 ) 採選擇循環賽11場,每場10付牌。【預計24--36隊,額滿大會得不受理報名】
九、禮讓制:本屆聯賽大會【延續嘉義楷榕盃精神】賦與賽員榮譽點,
以紅點為基準另加計藍點折算點(15藍點折計1點),即
紅點加藍點折算點 100點以上橋士 榮譽點 5點
紅點加藍點折算點 50點以上橋士 榮譽點 4點
紅點加藍點折算點 10點以上橋士 榮譽點 3點
紅點加藍點折算點 5點以上橋士 榮譽點 2點
紅點加藍點折算點 1點以上橋士 榮譽點 1點
旅居國外或外國橋友未滿35歲 榮譽點 2點
旅居國外或外國橋友 滿35歲者 榮譽點 3點
A. 比賽時兩隊上場四名賽員榮譽點總和差數,即為該場禮讓國際
序分I.M.P.數據(最高以4 I.M.P.計)。
B.七十歲以上橋友免計禮讓點(報名時務必詳填身份資料)。
C.賽員名牌登印榮譽點,請佩帶出場,若有佩帶非本人名牌上場情
況時,大會得扣該隊20 V. P.。
D.比賽當天臨時增換賽員,大會得依所知審定其榮譽點。
十二、獎 勵:依禮讓成績頒給禮券外,再依原始成績頒給二級紅正點
冠 軍:禮券 50,000元,獎盃壹座,小獎杯陸座。
亞 軍:禮券 30,000 元,獎盃壹座。
季 軍:禮券 20,000 元,獎盃壹座。
第四名:禮券 10,000元
第五名:禮券 6,000元
幸運獎:取3隊,頒精美獎品〈市值3000元以上,辦法
現場宣佈〉。
十三、報 到:中華民國97年11月22日(星期六)
上午12時起至12時40分止於會場報到,隨即抽籤。
十四、報名費:社會人士每隊新台幣4,000元,學生每隊新台幣3,000元。
十五、報名處:請填妥報名表於11月9日前「限時郵寄」
台南市民權路一段154號 世益牙科醫院 何世章醫師 收
聯絡電話(06)--2265078
本會接到報名表後即回電確認,逾期或額滿不予受理。
十六、附 註:A.若有報名卻無故棄賽橋隊,本會有權轉知各橋會,嚴
格限制其賽員參加各地橋賽資格。
B.賽場裡全程禁菸,抽菸請至場外。
C.紅正點依原始成績頒給。
D.大會提供22日晚餐及23日午餐。
十七、保 險:大會於比賽期間為每位賽員投保ADD(意外死亡及殘廢
險)新台幣壹佰萬元及MR(傷害醫療險)新台幣伍萬元
(未詳填報名表或臨時增補賽員視同放棄投保)。
保險期間起自11月22日00:00至23日24:00止
計4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