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三C:Community‧Care‧Communication
超級老人社會的幸福保衛戰:二部曲
當我們老在一起 — 組合家的照顧模式
講者:楊培珊(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李秀娟(華山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副祕書長)
潘 冀(潘冀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主持:黃秉德(政大NPO-EMBA召集人)
時間:2008.05.03(六)09:00~12:00
地點:政大商學院210R
【第一階段:演講】
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必須開始面對「老化」的問題,但也因為社會的進步,讓我們能用更正面、積極的態度來面對它。今天的議題為銀髮族的照護,很高興請到幾位學者專家與我們一同討論。首先歡迎台大社工系楊培珊老師,楊老師不僅長期從事老人照護的研究,更親身投入政策的推動,許多機構的發展也能看到楊教授的身影。第二位是華山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李秀娟副祕書長,她長期投身老人照護工作,今天針對基金會推動的組合家發展的現況及管理模式分享。第三位是潘冀先生,潘建築師是我非常景仰的兄長,國內許多與公益相關的建築都出自他手,今天希望他能在這個議題上給予專業的意見,讓我們有不同的啟發。
很高興能再次與各位討論老人這個重要的議題,也很感謝政大NPO-EMBA持續關心老人家的權益。今天的題目為「平價優質安老在台灣」,為什麼要談「平價」?住宅是一個很重要的面向,其除了供人居住之外,更重要的是給予人們心靈上的寄託,而此社會議題應普及全民,讓民眾都有參與的機會,才能有益於社會發展。當然,平價並非不具品質,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即使是弱勢族群也有享受好品質的權益。
1993年底,台灣老年人口已經突破總人口的7%,進入聯合國「老化社會」的標準,自此國內老年人口比例急遽增加,至2007年底,老年人口已經超過總人口的10%,老年人口總數已達234.3萬人,生活中可以明顯感受到老年人口的增加。其中主要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嬰兒潮,及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的人口遷移。依經建會預估,2127年老年人口之比例將超過20%,亦即每五個人當中,就有一位是老人。
老人普遍傾向在家安老
在正式進入老人住宅課題之前,先要瞭解老人的居住型態。根據2000年內政部老人居住型態調查顯示,有將近7成的老人認為理想的居住方式是與子女同住(含配偶);80歲以上者,與配偶同住的比率明顯較低,僅4.3%,這要考慮配偶是否健在的問題,但住機構的比率則明顯較高,有9.4%;教育程度越高者,與子女同住的比率越低,僅與配偶同住的比率則較高;從族群來看,原住民與子女同住比率最高、其次為本省客家人、本省閩南人,外省人與子女同住比率最低(因外省人撤退來台後,有子女的機會較少);女性比男性更傾向於選擇與子女同住,原因在於女性對親情的倚賴較深,且經濟能力較差也是原因之一。
國人普遍認為「與子女或配偶同住」是最理想的老年居住型態,這也讓我們的工作受到阻礙,有些長者在評估之下已需要更高度密集的照護,或者情況已不適合在家照顧,但受到舊有觀念的束縛,仍不願接受機構照顧的模式。實際上,想要與子女同住者,必須仰賴父母輩或子女輩擁有足夠的資源(包括財力、住宅空間許可)及同住意願,但如此卻無法確保有正確的空間分配概念,讓老人可以享有妥善的安養之處。總的來看,「家庭照顧」是最普遍、最被期待的照顧方式。
然而,家庭是否能「包辦」所有照護工作?自1970年開始,安養機構數量大幅增加便可證明家庭照顧的不足,尤其是獨居且失能或失智的老人,更是高危險群;家庭裡也常發生照顧人力、能力或意願不足等情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境界很美,但是不是能與「子」同住、同老呢?有時夫妻倆身體狀況不同,如一人失能需要養護,另一人健康尚可,需要的即是不同性質的居住環境,「組合家」正是希望能解決此類的問題,在一個開放的照護空間中,讓健康的另一半不致覺得自己也是行動受限者,而兩夫妻還能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有時突發狀況也會造成老人家流離失所,如房東收回、天災或意外災害、違建拆除等,這類問題也是縣市政府最苦惱的一點,突如其來的狀況,不論將老人家送往何處都不是長久之計,組合家在這方面也具備「應急」的特性。
福利服務概況:機構
簡單說明國內老人福利服務的現況。「機構」部分,2007年底,安養護機構總計1002家,總床數50,641(平均一家約50床);護理之家共321家,主要是照顧失能程度較重,甚至需要「三管照護」(尿管、胃管、氣切管)的老人家,總床數22,733(平均一家約70床);另外有一類特別的照護機構為榮民之家,共18家,總床數11,036(平均一家約613床)。
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居住五人以上,須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申請立案,並遵守建管、消防、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法令,這對我們要營造「家」的概念來說,便成為一大障礙,因為機構與家宅的法令不同,一但依照機構立案標準執行,就會失去「住家」的味道。費用則是另一個困難點,照護服務專業要求度高,經費極高,使大多數機構在價格考量之下無法配合,迫使必須從規模經濟來思考以尋求發展。
另外,機構多半2-4人同住一房,單人房很少,個人隱私難以維護,因此照顧者必須花許多時間協調老人吵架問題,這也是住宅空間分配亟需解決的一環。機構間品質差異很大,甚至還有未立案機構,或合法掩護非法的機構。養護部分,照顧程度越高費用也越高,一般而言,台北地區每個月約兩萬至三萬之間,耗材另計;中南部地區價位較低,這也導致業者間的競爭,甚至有護理之家以價格戰吸引「顧客」,但這樣的競爭到底為老人帶來什麼樣的服務?值得深思。
福利服務概況:社區住宅
另一個區塊是社區住宅部分。目前台灣適合老人生活的住宅非常有限,一般需要的條件,如:位於一樓或有電梯、室內無障礙環境(特別是浴室)、針對失智老人則需方便辨識的設計;此外,也應包含社區部分,但由於台灣巷弄規劃不善、整體空間規劃不足,時常造成老人家走失,或者容易發生意外危險。當然得考量價格(購買或租賃)是否負擔得起?晚近市場預估房地產將升值,老人換屋成本必然增加。更多時候是原本住宅不適合居家照顧,使得居住其中的失能老人生活品質不良,而政府也沒有完整的老人住宅政策。雖然,在2004年5月通過的「促進民間參與老人住宅建設推動方案」,但民間投資「生意不佳」,導致建商駐足觀望,成效極為有限。
就社區照顧部分而言,大部分老人的經濟來源主要是由子女提供,因此一般家庭傾向選擇外勞或僱傭,真正由社區或社工人員照顧的案例其實不多,雖然政府一直關注外籍看護工的問題,但人數仍是年年增加,1998年有41,844人,到2006年則增加至144,238人,家庭看護工人數成長驚人,加上機構看護工7,153人,總計外籍看護工人數已超過15萬人。目前還有一些外籍新娘,也成為家庭照顧人力,未被計算進去。政府近年大量提供居家照顧服務,協助家庭照顧老人,但量能(照顧時數)仍是有限,我們努力的目標是希望政府只要確定補助金額即可,應讓照顧市場按照價格機能決定均衡,過多的介入只會扭曲資源配置,會讓民眾不願意購買補助外的服務,結果只會導致家庭照顧負荷增加。
厝邊老大人,大家來照顧
家庭照顧與機構照顧之外我們是否有其他的選擇?當家庭照顧能量不足或意願不足,又不喜歡機構集體式的生活時,或是財力無法負擔時,有沒有其他的選擇呢?面對這樣的景況,因此有了實驗性的想法——「厝邊老大人,大家來照顧」,除專職照顧者外,亦與社區及鄰里志工結合,工商業型態的社會已經不可能由單一家庭來照顧老人,尤其未來老年人口的急遽增加,更需要社區的通力合作、協力照顧,唯有透過鄰里共同參與才能減輕家庭負擔,使長者有妥善的照護品質。
適用一般住宅(房舍)的相關規定,以家庭式隔間與配備為主軸,尊重老人個人隱私、生活作息與習慣,若這樣的計畫,無法由入住的老人完全分擔費用,則需要社會福利團體提供專業(護理、社工、復健、醫療等)協助。總的來說,需要個人、NPO、政府三方通力合作才能實現。
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平價而優質」,所以需要適度、適時的專業介入(如:需求評估、照護計畫擬定、資源連結、照護技術指導等)。另外要讓老人家覺得是正常化、一般化、個人化的生活,與從前的日子無太大的差異,因此,要讓老人與社區其他人保持互動與關係,重要的是這一切服務皆為可負擔的平價,讓老人能過著踏實的生活,也希望同住的老人能自助、互助,不要因為失能、失智,就切斷與社會的連結。
我們期待的是家庭照顧與機構照顧之間的另一種選擇,讓照顧不再是「不可承受之重」,讓老人不再覺得自己是子女的負累,讓他們成為真正的寶貝,人人尊敬老人,不怕老年之到來。除了家人或專門的老人照顧單位及人員外,社區民眾能共同協力照顧,許多人都能貢獻一點點的時間、心力,來協助及陪伴老人生活,不要認為老人只是單一個家庭的問題,要能匯聚眾人的照顧力量,讓這股力量懂得尊重人性的價值,讓老人活得有尊嚴,不再認為自己是負擔,也營造出一個有愛心、正義感、祥和的社會。
平價與優質的確有其互相衝突矛盾之處,因此要兩者兼顧,必須有創新的想法與作法,面對老人人口及失能(含失智)人口的急遽增加,迫使我們必須思考一般人民真正希望的、能負擔得起的、願意接受的照顧方式是什麼?在這樣的刺激下,創新的目標朝向「在地化」,盡量留在原本的社區中生活,社區的範圍極小,甚至是老人家徒步可及的範圍,這也是「組合家」最需要考慮的一點。「正常化」,居住在一般家庭住宅,以公寓、大廈為主。「社會照顧」,社區人士共同協力照顧老人,這點是「組合家」成功最主要的因素,照顧人員的力量有限,但若整合社區的力量,才能讓「組合家」長久經營。
今天要與各位分享華山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簡稱「華山基金會」)在「組合家」上的一些努力,這個方案在2001年已經開始推動,當初是希望讓老人家能過著有尊嚴的生活,但在九個月後,卻因為社會局的一紙命令而告終,當時對同仁來說,的確是個不小的打擊,但卻不是個結束,之後在楊老師的帶領下,訪遍台灣21個縣市的社會局,終於獲得高雄縣社會局的首肯,在鳳山市有機會再次推動「組合屋」的方案。
老人自主 華山基金會助辦
組合屋方案的主幹,基本上是從「老人自主,華山助辦」出發,希望能免除立案的程序,並且不企求大規模經營。嚴格來說,組合屋方案不是「華山想做什麼」,而是老人家需要什麼?華山基金會僅是提供相關服務,這也是社會工作實務與理論最大的差異,我們不能只是自顧自地規劃政策,不理會老人家需要什麼,而是要先瞭解長者的需求,再提供相關的服務。
組合家方案的緣起與華山基金會的老人服務密切有關,由於基金會主要服務照顧的對象是「三失老人」,這類長者通常都有居住方面的問題,在協助他們租屋時,甚至會有房東擔心「他會不會死在我的房子?」的顧慮,增加租屋的困難度。有些失能的老人家,剛開始可能只是需要輕微簡單的協助,但當人的身體健康越來越差之後,需要的協助也會越來越多,原本的住宅可能不再適合居住,往往造成生活品質惡化,逐漸脫離社會,最後過得越來越沒有尊嚴,甚至覺得自己是個負擔等。至於失智老人為家庭帶來的衝擊亦是極大,往往會拖垮一個家,這類的情況更需要我們的協助。
目前台灣的照顧模式,不外乎家庭或機構,中間幾乎沒有「灰色地帶」,而這兩種照顧模式卻都有缺失,家人通常不具備專業能力,但機構又少了「家」的感覺。因為這些因素,激發了我們推動「組合家」的靈感。開始擬定方案之前,一直不斷思考老人想要的是什麼?同仁也互相問對方:「當你老的時候,你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我們要提供老人想要的,一種有尊嚴、能自主又安全,又可按個人需求的居住選擇,而不是制式化的服務。在彼此不斷激盪下,同仁都笑說:「老了也要住到這裡來。」每個人對這個方案有興趣,才會越做越有信心。此外,亦不斷向外界報告計畫的內容,以獲取更多元的意見,修正方案的缺失。
華山基金會主要目標是「平價優質」,因為服務對象多是清寒老人,一定要在他們經濟能力容許的範圍下推動,舉目前的例子來說,板橋組合家平均一人一個月的成本是2萬2千元,鳳山則是1萬5千元,城鄉之間的差距是未來應考量的變數。
組合家的服務特色
組合家方案的最大特色是「同一般家宅」,不需要太多「特別」的設計,要讓老人過著「家」一般的生活,另外則是激發社區居民擔任義工,共同參與照顧工作,也要與既有資源網絡保持連結,如NPO、政府組織等;不一定需要全天候照顧,但卻能確保問題發生時,有立即的因應措施。華山基金會服務的對象主要是65歲以上失依、失能、失智者,願意與人共租房舍,也能適應小團體生活的長者;另外,要無法定傳染病、無使用呼吸器、無插管。
運作模式以一戶30~40坪的房舍,老人成員4人為主,經費則是以成本分攤、清寒補助為原則,因為仍有連每個月1萬5千元都付不出的老人家,不足額就由華山基金會或創世基金會支付。組合屋裡有家事服務員2~3人以三班制輪班,天使站站長則扮演服務連結的樞紐,協助結合社區資源,藉助社區力量有更完整的發展。華山基金會除提供房舍、設備、家具及公用家電用品外,其他則由家服員廿四小時陪伴,協助生活上的服務,另外家屬及義工也是重要的一環,陪同長者外出散步運動或就醫,此外也提供個別化活動安排,讓老人家的生活更多元,與外界的接觸更豐富。
整個方案透過專業支援,如:教授顧問群、社工師督導團隊、護理師團隊、天使站團隊等,在專業協助下,讓計畫更趨完善。此外,家服員更需要經過專業團隊的訓練,實地演練讓他們在面臨問題時,能冷靜、審慎地處理,更做為老人與醫護團隊、社工團隊的連結樞紐,讓老人需要不同服務時,能立即獲得專業的協助。
華山基金會身為慈善基金會、公益的角色,品質監測不容有誤,因為組合屋的角色更接近「中間人」,對外連結專業團隊,提供老人家庭式服務;對內則提供家服員照顧技能訓練及監控,也與家屬訂定租賃契約及家庭規約,務求讓在組合屋的長者過著有尊嚴的生活。這些微小的成果也獲得社會肯定,2007年1月9日立法院公布決議文,肯定「組合家」的角色,同年基金會成立鳳山家、板橋家、桃園家等3戶,今年更推動台南家、高雄市苓雅家,且不管政府的投入有多少,身為社會的一份子,我們都有責任、義務要關心老人家的生活。更「功利」的說,這些都是為了自己的未來作準備,畢竟我們都會老,現在的努力同樣是確保日後老年生活的尊嚴。
思維模式的調整
上面兩位的演講,相信在座各位都心有戚戚焉,因為「老」是一條每個人都要走的路,在面對「老年」的來臨,我們要如何因應?首先,是思維模式的調整,老年生活約占生命中的四分之一,但政府經費卻很少用於老年人,意味著我們自己要正視老年,提早為未來做準備。
日前看到一篇文章,日本因應獨居老人激增,開始出現「遺留品處理」行業,專門幫死者處理屋內遺留下的物品,日本是務實的民族,力求完善己身,連死後都不願麻煩親友,這種正向面對「老化、死亡」的態度,確實是我們需要學習之處。
或許可以從最基本的一步做起,試著檢視自己的身外之物,學著簡化無謂的慾望,有時候人其實可以活得很簡約,而這種簡約是在品質下延伸而出的。舉友人為例,早年他的生活多采多姿,但這一兩年來,他把生活重心全放在NPO組織上,開始體認到以往一些「興趣」只是造成身外物的「堆積」,他毅然決然賣掉香港的大房子,把所得捐給基金會,自己則搬到僅2房的小屋。不妨試著檢視自身的生活,到底什麼才是最需要的?從簡約中體認自身的價值。
安享天年需要一些基本條件,照老五老基金會的看法,需有老身、老本、老居、老伴、老友,具備這五種條件較能擁有健康的老年生活,配合這些條件,我們須因應不同階段的照顧需求。
「長者」照顧 不同階段的需求
第一是「安養階段」,此階段的長者剛剛退休,身體尚算健康,行動也自如。不特別需要專業的規劃,甚至可在原本的住宅居住,主要是培養面對老化的心態,讓他們願意接受「團體家屋」或是「組合屋」等照顧模式。雙連長老教會位在三芝的社會福利園區較偏向這個階段的模式,將近4公頃的土地規劃成一個良好的環境,其中包括安養、療養等設施,具備優良的照顧,且與馬偕醫院合作,每週固定時間來照顧長者,協助他們以自然的方式復健;舉辦許多社交活動、課程,讓長者間能有相互學習、交流,從學習新事物、藝術薰陶,來豐富長者的生活,確保其居住的品質。
它的費用一人平均一個月不到2萬5千元,當然也是因為背後有一群志工的協助,讓老年生活能受到重視,而這樣的環境便適合身心都尚健康的長者居住,為自己及子女保留個人空間,不至於因為長期照護長者,讓彼此心生怨懟,失去對親情的信心,每週末的訪視,也因為環境的優良,增添親子的互動,不再只是「固定的功課」。此外,因為團體生活的緣故,讓自己維持社交活動,不因老化放棄自己的生存價值,這樣的生活才可謂「有尊嚴的活著」。
第二是「褓姆階段」,此階段的長者多屬失智、失憶,需要有人貼身照顧。此階段的規劃須採簇群型態,設計小單元的照護空間,需要較嚴格的看護,但不會限制住長者的行動,所以仍須規劃戶外活動的空間,但要輔以完善的保護措施。目前建築事務所正在進行金門縣大同之家養護中心的規劃,希望能融合上述的概念。
第三是「療養階段」,這個階段的長者多為行動不便、長年臥床,需要專業照護,已經跟醫護之家無太大分別,只是多了部分社交的機會。
第四是「安寧階段」,在臨終前的全面性照顧,不僅在身體方面,更著重在心靈層面的照護。安寧病房的規劃主要是希望給長者及家屬一點私密的空間,盡量不受外界干擾,甚至在長者過世後,規劃有獨立動線,不至於影響到其他長者的心情。
硬體環境設計的關懷與思考
園區裡除針對不同階段的需求外,硬體環境設計亦思考到長者的需要。「自外至裡」,長者會裝飾自己的房門、玄關,營造出家的味道,戶外有充分的活動空間;「從小到大」,房間裡的設計得符合長者的生活習慣,例如:家具高度要與輪椅一致、桌子圓角收編、鏡子前傾設計等等,而走廊要加設雙層扶手,上層提供站立者使用,下層是給坐輪椅者使用;扶手即使在樓梯平台處,要注意連續性;在轉角處加設標誌,浴廁要符合無障礙規定,從小地方讓長者覺得自己的生活有品質,生命受到尊重。
這一段路每個人都會經歷,雖然人生只是一場客旅,但要走得有尊嚴,在有生之年,對生命的體認不能僅流於表面,要追求的是永恆的延續。
出處 : 國立政治大學NPO-EMBA
部落格 : http://npo-emb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