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ocratic transitions and postcolonial subjections: Decolonizing human rights in Africa
民主轉型與後殖民屈從:非洲人權的去殖民
Dr. Lyn Ossome
5/3 (二) 14:00-17:00
地點:新竹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二館106室
在本場演講裡,Ossome教授呈現當代非洲的民主化論辯,並把焦點放在「人權」,耙梳它如何在自由主義式的民主政權之下,削弱了在地社會本身的再分配及社會正義的機制。從批判政治經濟學的觀點,Ossome教授帶我們檢視幾場當代與過去的論辯,議題包括:「人權」如何在組織論述的過程中佔據最首要位置,以及它如何以一種霸權的秩序出現;人權在非洲的政治經濟學;認同政治以及「認同」如何透過「人權」被管制;權利的建置化;以及這一切之中的解放潛能。在後殖民的脈絡下,人權要能夠實質回應社會不公,這到底如何可能?條件是什麼?針對此,當代非洲持續進行論辯。透過歷史地梳理這些論辯,Ossome教授讓我們看到,自由主義式的人權概念在應用到一些地方(其人權侵害其實是深植在經濟排除、文化歧視和缺乏上)時,其穩定性和有效性是多麼令人質疑。人權是作為民主化方案的一部份被推展到所謂第三世界或「全球南方」(global south)。人權觀念的盛行可追溯到1920年代初期,新自由主義的抬頭,使得階級分析弱化,取而代之的是以「個人」為基本單位的「權利」論述,結果是使得許多問題的結構性原因不被質疑,轉而做為個人(或個別政權本身)的問題陳述分析。人權論述本身的去歷史化、去政治化(因為強調一種普世主義的平等,結果是使得它無法處理特定歷史的遺緒)也使它根本無法處理新殖民主義、奴役、帝國主義等議題,只剩下一種相當典範性的要求。同時,人權也成為判定民主化的主要標準,如此不只掩蓋了全球政治經濟的結構力量的作用(某些國家的「不穩定」純粹從對「人權」的侵害來解釋),也成為另一種霸權。然而人權的作用其實是與殖民結構脫不了關係,早在殖民時代,殖民者區分「有教養的」(civilized)(因此是「權利」的擁有者)與「無教養」(uncivilized)(因此是不值得擁有權利的)的人民並進而採取相應的統治措施時,其實已經內在地規定了「人權」作為一種以歐洲為中心的、少數菁英的、排他的概念的特質,然而這樣的遺緒本身並沒有受到質疑。當這些結構、歷史因素都未被適當檢視與探討,卻將自由主義式的人權與其配套的民主方案強加於有個別政治、經濟、歷史的在地社群身上,往往是再生產了這樣的概念本身所挾帶的西歐中心現代化方案視野,同時意味著去殖民的過程其實尚未完成。我們所需要的不是這樣已經被決定的、排他的、齊頭式的抽象平等,而是應該要創造一個空間,讓所有帶著各自歷史、差異的群體,能夠共同協商出真正能回應自身真實狀況的「自由」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