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打盡 江銘輝 五夢網
她是富家千金,是大建築公司董事長的女兒叫林佩如,長得很漂亮,而且有氣質,已經二十四歲了。但可惜的卻犯了盜癖,不知不覺就會伸手去偷東西。所以現在別說結婚,連個男朋友也沒有。
她一進入便利商店或書店,即使她不太想要,但仍愉偷地拿走一些小東西或書本。
附近的商店大多知道她的癖性,無論那個店家,都會立刻打電話到她家,由她母親來付錢。
當地龐大竊盜集團,窺覬一家珠寶店內時價約三千萬的鑽戒,但由於警方一直定盯著,使他們無法動彈,他們將腦筋動到佩如。
「利用她外出時,蒙著眼將她帶過來。」 受老大的指示小弟說。這些小混混,就把她帶到竊盜集團的棲居處。
「妳不必害怕,小姐,你只要幫我們到寶石店,去偷鑽戒就成了,萬一失敗,你也不會被捕。由於你的癖病,只要把偷的東西,還給他們就好了。如果成功,你把它交給在外頭接應的人。事成之後,我以一百萬元做為謝禮。
當然,竊盜集團是不可能把錢交給她。只要鑽戒拿到手,竊盜集團煙消雲散了。
「這件事我沒辦法辦到。」 她哭泣地拒絕,對於自己的盜癖,感到傷心,也想改正但卻沒辦法做到。
這該死的習慣,卻要被利用參與可怕的犯罪,真叫人受不了。
她拒絕答應,老大露出猙獰的臉孔說:「你敢不答應,我就放火燒死你的雙親。」
因為這些人說到就會到到,佩如感到害怕,不得不答應。
「好!我做就是。」
「那麼你發誓,絕對不背叛。」
老大拿出筆,叫她寫上: 「我會依照命令行事,不通知警方。」並發誓。
第二天,佩玉到寶石店內,裝出要選購寶石,叫店員從櫃中將寶石拿出。乘機將老大所指定的鑽戒,藏進衣服的口袋內。
「對不起,都沒有我中意的珠寶,我改天再來。」佩如說著就 快步地步出店外,而在外頭接應的小混混,一直在那兒等著,而後從佩如偷的鑽戒帶走。
警察來到她家,已經是一個小時之後。
警察說:「我們知道你有這項毛病,不會將你治罪,你把偷到的寶石還給人家吧!」
「不,我並沒有,我是被惡人所威脅的。
她把事情的來能去脈一一加以說明。而了解她有此盜癖的警察,仍認為她的盜癖市嗜好,不相信她說的一切。
這時佩如倒在地上哭泣,從外套拿出一條手帕。
「啊!」她一聲叫著,她發現了重大事,由這件事證明她是被逼的。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佩如積習未改,從老大那兒偷了他的筆而筆上有老大的指紋,和竊盜集團一夥人的名冊,這證明她是被逼的,警方這也依這個線索,逮捕竊盜集團的一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