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敗為勝 江銘輝 五夢網
我是台灣著名的律師,我的名字叫李明聰,我在員林市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由於
我的盛名,生意鼎盛。
這一天來了一位不速之客,他是朋友介紹,久仰我的大名而來。
他來到我的律師事務所,流著眼淚,闢頭就說:「律師救救我。」
我安慰他說:「什麼事,你慢慢說,我再想辦法解決。」
「好的,容我道來吧。」他說。
「大約在六星期以前,台北有個規規矩矩的水果商人前往A鎮途中,在火車上和兩個陌生人坐在一起。三個人不久就開始交談起來,當他們知道彼此都是水果商人,為批發水果去A鎮之後,
,他們又繼續聊開了,接著一位陌生人說:「三個人買的水果,最好事先在數量上和價格上有個協議,對彼此都好,因為如果三個人突然前往那兒的市場採購水果,那麼小的一個市鎮,恐怕會造成該市鎮價格的提高,三個人如果事先協調好,一定可以防止他們的抬高價錢
「另一個陌生人也極表贊成,並且提了一個建議「為了三個人當中不會有人作弊,三個人都把自己的要買水果的貨款寄放在小鎮上最忠厚老實的旅館主人,而且非等到三個人都回到旅館拿回全部款子以前,一分錢都不可以提出來。這個條件千萬要告訴旅館主人一定要做到。第二個人這麼提議過以後,第一個再說,如果這位主人違反了這項特別指示,那時主人必須負起責任,這樣就妥當了。
「由於來自台北的商人早知道A鎮有個旅館的老闆確實是個規規矩矩的老實人,不用說,這位老闆也就是我的親戚了,因此當下就同意這個提案,結果三個人各交給老闆五百萬元,共一千五百萬元
,條件就是前面所提的。」
「嗯嗯,是這麼回事啊。」李律師說:「那結果呢?」
「是這樣的。三個人去了旅館後,還不到30分鐘,兩個陌生人的其中一個就回來了,他向旅館老闆說:「我們三個人再商量的結果,都認為看完貨如果重意的話,還是儘快地付現,完成買貨才好,所以另外兩個人委託我轉回來把全都款子取回。」
「於是你那位親戚,就是旅館老闆,把全部款子交給了他是嗎?」李大律師插了一口。
「對呀,於是對他自己,還有我,都成了一場災難啦。」
「然後呢?」李大律師熱切地問。
「然後嘛?就是另一個陌生人男子和來台北的商人,過了大約二個小時後一起回來了,要求取回各自的五百萬元。」
「那位老闆不用說告訴他們,全部款子都交給第一個陌生人囉。」
「我猜,第二個陌生人和商人告進法院。對不對?」李律師說。
「對,完全對。糟的是我那個親戚認定既然承諾了必須三個人同時去要求才給錢,而他卸把錢給了一個陌生人人,沒有實踐諾言,所以請律師也不會有用,因此官司打起來了,他也根本不想請律師。就我猜測那兩個陌生人一定是金光黨。」
李律師又問:「你確實準付了嗎?」
「是啊,因為我沒有某他辦法。」
「你就看看好啦。」李律師說:「我也還不曉得結果會怎樣,不過請你和貴親戚今晚八點到我那邊來吧。我們來商量一下明天出庭的事。」
第二天,這個案子輪到了。可憐的旅館老闆,雖然有李律師的指點,仍然不懂如何對辯護。照有利於自己的方向進行,因此法庭裏所有的人們都深深地同情倒楣的老闆,並且也都以為裁定必定是對他不利的。
然而,當檢察官聽完所有陳述之後,李律師起身了,做了加下的扁辯護,把所有情況都改觀了。
他說:「各位陪審的女士、先生,各位都已經聽到了證詞。各位也看到證人們無懈可擊地證實了被告確實被指示除非三個關係人同時在場,否則不能把該筆款子交給任何一位,各位陪審的女士、先生,我的委託人已經備好了同額的款子,只要三位當事人同時出現,前來要求付款,我的委託人必定交給他們。只要失蹤的那一位和另外兩位一起來,那時他們三位便都可以取回屬於他們那筆款子。」
檢方嚇著了。裁決當然是對被告有利的。不用說,那位取了款子逃之夭夭的人再也沒有出現,因而旅館老闆連一分錢也都不必付了。
如果能替那位老實的台北商人負擔被騙損失,那可能更公平了,但對這位台北商人而言,被騙五百萬元也是代價,算是公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