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風波 江銘輝 五夢網
張先生和張太太 想要個孩子,但是張太太先天性的子宮有問題,讓他們希望破滅。所以他們尋求不孕症中心幫助。在那兒醫生取出張太太的卵子,並在實驗室中用張先生的精子讓其受孕。受孕後的精卵就植入李小姐的子宮內,張先生承諾付給李小姐50萬新台幣,如果她幫他們生小孩的話。尾款150萬會在產後第六個禮拜付清,但李小姐必須聲明放棄小孩子的親權後才能支付。然而於懷孕期間。
雙方簽訂合約後,張先生付了50萬元,但懷孕期間李小姐對於小孩子發生親情,就在孩子生下時,李小姐拒絕將小孩子交給張先生夫婦。張先生和張太太眼看自己骨肉要不回來,多年的期轉眼成空,自己兩人的「愛情結晶」變成別人的孩子,當然心有未甘,於是一狀告到法院,訴請法院裁決,想強迫李小姐依照合約行事,而李小姐也藉此訴訟來確定其擁有孩子親權的正當性。
這案件是首次案例,從法理上來講,李小姐既然違約,當然應該依約『交付』小孩或歸返原先收受的50萬元,但張姓夫婦只要孩子,絕不讓步,而李小姐硬是不歸返孩子。
於是李小姐找到我的法律事務所,請我打這場官司。
有關代理孕母是否有權要回其懷胎生產的孩子,台灣沒有先例,就如文先進的美國許多州法律也沒有對其明文規範,產生不同的判例,我的律師朋友都為我的勇敢接下這個官司,捏一把冷汗,但我決定讓整個社會大吃一驚,打贏這個官司。
宣判時,法庭下擠滿人群,敬候審判。
這時法官宣佈了判決結果;「小孩歸李小姐!」眾人大嘩,因為大家直接的想法,孩子是張先生的親生骨肉,且有合約,同時李小姐也收了人家的頭期款。
在庭下一片喧嘩聲,法官要大家肅靜,他接著宣判:「經驗血結果,張先生、張太太血型均為B型,而小孩血型為A型,因此很明顯的小孩並非張氏夫婦骨肉。而李小姐血型為A型,因此顯然是李小姐所生的,而經查張先生與李小姐早已結識多年、並有超友誼關係,當張先生知道李小姐懷孕後,為了怕東窗事發,才製造這場假孕母的事。無非欺瞞張太太使小孩「合法化」之手段,故小孩依法判為林小姐所有。而張先生所涉偽造文書、詐欺罪嫌。將另案提起公訴;至於負責此人工生殖的醫院是否有與張先生勾結舞弊情事,將在檢方調查後依法處理。
這起官司,我終於打贏了。幾個記者追過來問我何以如此神勇、敢接這案件。其實這個案件打贏,最高興的就是我,現在的張太太正是我的舊情人但當年張先生橫刀奪愛,我今天已經四十歲了還是單身?後來我發現張先生與李小姐有染,我為報這當年的一箭之仇,也想如法炮製當初的戀情,也介入此項愛情,來個橫刀奪愛,終於得到李小姐的芳心,並與李小姐有愛的結晶,再由李小姐騙說是張先生的種。
張某,終於什麼也沒有了。而我卻得到一切,心中暗暗狂喜,回到我的律師事務所,看見經我不斷追求,終於決定要在下個月嫁給我的李小姐,正抱著我們的孩子,笑吟吟的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