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京兆 江銘輝 五夢網
圖:絮舜被張敞判死刑
一、 解釋
京兆是古代國都所在地就是京城,京兆尹是行政長官,即京城長官,就是現在國都的市長。五日京兆是只剩下在任五天的國都市長,比喻任職不久。
例句:
1. 行事當盡心盡力,千萬不可存有「五日京兆」的心態,否則將難以託重任。
2. 我們對工作要有長遠打算,不能有五日京兆的心態,將來才能有所發展。
二、 出處
見漢書《張敞傳》:漢京兆尹張敞,因楊惲案受牽連,張敞派捕盜賊的官「絮舜」去辦案,絮舜以為張敞即將免官,不肯去辦案,曰:「五吾為公盡力多矣!今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
三、 說明
西漢宣帝年間,京都長安鬧賊,百姓家裏常常遭盜賊偷竊,鬧得家家戶戶都不安。京都的治安歸由京兆尹(相當於今日的首都市長)負責,可是歷任的京兆尹都不能把竊賊根除。宣帝聽說在膠東做官的張敞是個能吏,就把張敞調來做京兆尹。張敞到任後,首先親到民間察訪乃查知這些竊賊是一個有組織的集團,有幾個為首的人在發號施令,而這幾個為首的人,平時出門都騎馬坐車,住宅豪華,婢奴成群。張敞便收買了這幾個為首的人,設計把全城的竊賊都捉到了,從此長安果然再沒有盜案發生了。
張敞做了幾年的京兆尹,因他的朋友平通侯楊惲犯了大逆不道之罪被殺,朝中公卿大夫奏請凡是楊惲的親朋好友,凡在朝做官的都應削職,張敞也受到牽累。這時張敞手下有個捕盜的府吏名叫絮舜,張敞要他出去辦案,他不去,對人說;「我為張公盡力很久,現在張公還能做幾天京兆呢?五日京兆罷了,我為什麼還要給他辦事?」
張敞聽到了絮舜的話,立刻派人拘捕絮舜入獄。這時冬月只有幾天就過了,(古人執行死刑一般都在秋決,即秋天霜降後到冬至以前執行。除犯惡逆以上及部屬、奴婢殺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於春天決死刑。)辦案的官員晝夜處治絮舜的案件,終於定了他的死罪。當絮舜接受死刑了,張敞派人拿著文告告訴絮舜說:「五日京兆又怎麼樣?冬月已經過去了,你不想不想活命嗎?」於是在市場上斬殺了絮舜。
到了立春,辦冤獄的御使出行,絮舜的家人載著他的屍首,並且連同張敞的文告,親自向使者訴訟。使者向皇帝上奏張敞誅殺無辜,天子認為張敞的罪很輕,依輕將張敞免於處罰,但因楊惲案牽連,免他為庶人。罷免書下達後,張敞到宮中交了印綬。
過了幾個月,由於京城裡的官吏和百姓對盜賊的鬆懈,盜竊不斷發生,宜帝想起張敞執法嚴明,便派人去徵召他。使者來到張家,他的妻子兒女以為出了大事,嚇得哭了起來。張敞笑著對她們說,我已經是老百姓了,只有郡裡的屬官才會來捉拿我。現在來的是朝廷的使者,這是皇帝想用我呀!於是,整裝跟隨使者到官署去待命。與此同時,他上書宣帝說:「臣因為絮舜而犯了罪。絮舜一向是我喜歡的屬吏,曾多次受到我的恩惠和寬待。他以為我被彈劾,一定會罷官,就在接受了差事後,不去辦案,私自回家睡覺去了;還說我是五天的京兆尹。忘恩負義,敗壞風氣。我認為,絮舜目無法紀,就違反法令把他殺了。我殺了無辜的人,就是受到了最嚴厲的制裁「處死」,也沒有遺恨!」
後來,宣帝召見張敞,任命他為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