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2)〈世界聞名的幽默作家〉江銘輝 五夢網
四、 離開學校,當印刷工
對於學校的刻板生活,馬克吐溫總是不滿意,他認為學校剝奪了他的自由。學校把他圈在一所木頭房子的四壁裏,讓他動彈不得,他的心早飛馳到森林裹和密西西比的河岸上。
1847年,他12歲時,他逃脫可恨的學校的機會來了,因為那年他的父親因患肺炎去世了。可是在他明瞭他的父親是一去永不再返時,也非常傷心。
1848年,印刷師父約瑟‧艾門在漢尼拔買下一家週報社,報名叫「密蘇里信差」,馬克吐溫的母親,要他做艾門的學徒,因為他母親認為在印刷所裏可以學到一種謀生的技能與教育。但兩年學徒期間的收入,只是供給吃住。學徒滿期,馬克吐溫當了印刷工人。
五、 立志寫作
有一天下午,他在米蘇里州的漢尼拔街上行走,他拾起路上被風吹的一張紙,一張從書本上撕下的紙張。
那是件極微小的事,但對馬克吐溫來說,恐怕是影響馬克吐溫一生的最大事,因為那一片只是從一本法國女傑「貞德傳」上撕下的,上面敘述她被囚在恩堡的經過。誰是貞德?他並不知道,也從來沒有聽說過,但從那時起,他就搜讀一切凡是敘述她的文字,他對於貞德一生的故事,發生極濃厚的興趣,在他的生命中熾熱地燃燒著。四十六年後,他寫了一本關於她的書,叫做「貞德回憶錄」,批評家說這本書遠非他最好作品,但他自己認為是傑作。他知道假如用他自己的名字出版,人們一定當成一本幽默文章,而他是極願意人們對這本書持以莊重,所以他不曾署自己的名字。
從這個偶然的轉變中,使馬克吐溫從一個印刷工匠而變成了文學家。在他以後的五十年驚險有趣的歲月中,產生了123部作品,他的作品極富戲劇性,所以大部份被改為舞台劇,或拍製成電影。前面所舉的「湯姆莎耶」,「頑童歷險記」,「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以及「乞丐王子」等書皆已成為不朽的名著。
六、 去哥哥的報舘工作
1850年,馬克吐溫15歲時,哥哥奧里恩(圖2),借款500元買下一家叫「漢尼拔日報」(Hannibal Journal),馬克吐溫去哥哥那裡當助手,負責排版、印刷工作,偶而也寫文章。可是因為經營不得法,馬克吐溫一直沒有拿到薪水,又和哥哥發生衝突。馬克吐溫不願意這樣茍延過日子,迫不及待要飛出去見見世面。
圖2:奧里恩:
七、 到聖路易,再到鈕約
1852年春天,馬克吐溫離開漢尼拔,搭船前往聖路易。
馬克吐溫抵達聖路易之後,旋即找到了印刷工的工作,令他感到十分滿意。他身為律師之子,現在卻從事較為卑賤的工作,但他卻不感到憂愁。高尚的職業並不一定可以養活一個人,這種事他見得太多了!
姊姊潘蜜拉這時已嫁到聖路易,在這段期間,他都住在姊姊家裏,過得相當愜意。不過他儘量省下每一塊錢作為赴紐約的旅費。
八、 再到紐約
1853年的某一天,他口袋裡放了二、三塊錢,大衣的襯裡也縫進十塊錢鈔票,手上還拿一包食物,就這樣搭乘驛車踏上漫長的旅程。
抵達紐約之後,他又立刻找到印刷工的工作。這回是在一家名叫「葛瑞及葛林公司」(John A. Gray & Green)服務,週薪四塊錢。他住在離公司一哩外的一間簡樸的寄宿房,食宿費每週三塊五毛錢,因此他每週還有五毛錢的餘額去觀賞城市風光。
紐約市的各方面都令馬克吐溫 感到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