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1)〈解放黑人的偉人〉江銘輝 五夢網
圖1:留鬍子的林肯
一、 前言
亞伯拉罕.林肯是美國第十六任總統。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有一座類似希臘神殿的林肯紀念堂,正面入口處朝有一座端坐在椅上的林肯雕像(圖2)。林肯紀念堂和紐約港外的自由女神像一樣,是美國自由的象徵。在紀念館舉行過好幾次美國歷史上著名的重要集會,例如1963年,6月14日,召開反對黑人的大集會,參加的人有30萬人,著名的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恩在紀念堂的林肯像前面,發表了膾炙人口的演講 :我有一個「夢」,敘述他理想中種族平等的美國。
根據調查林肯是美國最受人尊重總統的前三位,且時常位列第一,這三位總統是:林肯、華盛頓和佛蘭克林‧羅斯福佔據。
圖2:林肯紀念堂(摘自維基百科,作者:Carol M. Highsmith)
二、 林肯童年
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 1809年2月12日生於肯塔基州(Kentucky) 哈丁郡( Hardin County(今日的 拉魯郡“LaRue County”)辛金斯普林斯( Sinking Spring )農場的一個簡陋小木屋裡,他的父親以及祖父是第一波越過阿帕拉契山脈(AppaIachian Mountains)遷至此地的拓墾移民,林肯早年就居住在拓荒區的這幢小木屋中。他的童年大部分是在揮舞斧頭中度過。林肯最早的記憶,是他被告知祖父死於印第安人的手中。林肯的父親湯瑪斯‧林肯(Thomas Lincoln)從事許多臨時零工,尤其是擔任木匠。他和許多一起來開墾的夥伴一樣,既不會讀也不能寫。
林肯的祖父也叫亞伯拉罕‧林肯(1744年─ 1786年),是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的軍隊上尉,是肯塔基州開墾的先鋒。他們的祖先是堅定的浸信會教徒。為了紀念他的祖父林肯也取名叫「亞伯拉罕」
在1816年,林肯七歲時,他父親把家搬到印第安那州(Indiana)一條叫小鴿子河(Little Pigeon River)的河邊,二年後(1818年),他的母親南茜(Nancy Hanks Lincoln )死於無藥可救的肺結核。
一年後,1819年,林肯的父親“湯瑪斯‧林肯”再娶莎拉‧詹斯頓(Sarah Bush Johnston),莎拉是一位寡婦,身邊有三個小孩,林肯每憶及他的繼母,心中總是充滿著溫馨。他的繼母是身高體胖,面色紅潤又開朗的女子。
林肯有一個名為薩拉(Sarah)的姐姐,她出生後,僅活21歲就去世(1807年2月10日 - 1828年1月20日),和一個弟弟,小湯瑪斯(1811年至1812年;和父親同一個名字),他在嬰兒時期5歲就死亡。
三、 求知的欲望
林肯非常喜歡讀書,他在父親的田地裡耕作時,林肯仍不忘隨身帶著書本,趁汗流挾背耕作的馬休息時,利用時間讀書。一位堂兄弟回憶起他和林肯一起在農場工作的日子,說他在做完一天的工作後回到家裡,總是隨手拿起《魯賓遜漂流記》或《伊索寓言》或英文文法等努力的讀。他也喜歡讀聖經,不只是因為聖經中的故事和描寫的內容,主要因其豐富的詩歌文。
雖然林肯在肯塔基州和印第安那州只接受了大約一年的正式教育,他仍努力設法使自己成為飽學之士。他的作法是一切自己來,靠著借書和寫寫詩文。他每讀一本新書,就對貧乏的知識又增一分。對他來說,荒原生活只是為生存而戰的日子。
四、同情奴隸
當時肯塔基州,在一百多萬的人口中,奴隸就有二十多萬。
肯塔基州位於美國南北交界,北方是工業州,南方是農業州。肯塔基的農業是以小農為主,因此,肯塔基州每戶奴隸主只擁有幾名黑奴,擁有二十名以上黑奴的大奴隸主並不多見。
林肯家裡的貧困,使林肯自幼熱愛勞動,尊重勞動人民,憎恨奴隸制度。林肯會做各種農活,且樣樣都是能手。在肯塔基時,幼年林肯有機會接觸奴隸。他與黑人交朋友,同情他們的悲慘處境,經常發洩對奴隸制度不滿的情緒。
1822年,他19歲時曾沿密西西比河而下,到過南方奴隸貿易中心,紐奧爾良城( New Orelean)。看到觸目驚心的奴隸市場(圖3),激起了林肯對奴隸制度的憎恨。林肯曾對同去的夥伴說:「等到我有機會打擊這一制度時,我一定把它徹底打垮!」
圖3:奴隸從非洲抓來送到奴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