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2)〈閃電探測者〉 江銘輝 五夢網
五、哥哥辦了《新英格蘭新聞》
富蘭克林在15歲那年,他哥哥在波土頓辦了一份報紙,名叫《新英格蘭新聞》(New England Courant)。少年富蘭克林對給報紙寫文章十分感興趣,但他如道如把稿件直接交給哥哥詹姆士,一定會碰釘子。怎麼辦呢?他想來想去,終於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他花了幾個晚上,非常專心地寫了一篇文章,末了署上 一個名字:莎倫絲‧多古德夫人(Mrs. Silence Dogood )。然後趁著夜深人靜,把稿件從印刷房大門下塞了進去。第二天早晨詹姆士看到了這篇文章,覺得文章內容不錯,於是就報上刊載了。
接連幾個星期,詹姆士收到一篇又一篇署名莎倫絲‧多古德夫人的文章,而且文章的品質都很高。報紙一期期刊出,可是作者一直沒有找到。直到有一天富蘭克林自己漏了口並拿出草稿,才揭開了這個謎。但從此兄弟倆的感情就出現了裂痕。
這時《新英格蘭新聞》發表一篇諷刺當局的文章,觸怒當局,當局要求詹姆士說出作者,但詹姆士堅不肯透露。有一天,當局找藉口逮捕了詹姆士,於是富蘭克林挑起了報紙主編的重擔。報紙繼續按時出版,而且對當局的挖苦更加厲害,當時的人認為富蘭克林是「愛誹謗的人」。
一個月後,哥哥出獄了,當局下了一道命令:「詹姆斯‧富蘭克林不得再繼續刊行名叫新英格蘭新聞的報紙。」
詹姆斯‧富蘭克林在印刷廠開了會決議仍然使用新英格蘭新聞的名稱,但負責人改為班傑明·富蘭克林。
報紙就這樣繼續發行幾個月,後來,詹姆士和班傑明·富蘭克林之間又發生了新的衝突,從此,詹姆士對弟弟的一舉一動都看不順眼,有事沒事總找他的岔子。終於,富蘭克林覺得在哥哥詹拇士這裡工作實在無法繼續下去。便決意離開哥哥的印刷廠。
但哥哥不同意,他遍訪鎮上印刷所的老板,要求鎮上別的印刷所不要雇用富蘭克林,於是富蘭克林就想起到紐約,因為那是離這裡最近有印刷所的地方。
六、離開波士頓到紐約
這時富蘭克林17歲,他來到離波士頓300哩的紐約,到當地印刷商「威廉‧勃萊德福 」(William Bradford)那裏去毛遂自薦。勃萊福德先生原是賓夕法尼亞第一個印刷商,後來因為和喬治.濟斯反目了,才搬到紐約。他當時生意不多,不能給工作。不過他說:「我的兒子在費城,最近他的得力助手死了。你如果到那裏去的話,我相信他也許會僱用你。」費城離紐約有一百哩路程,不過富蘭克林還是動身去了。
七、戴波拉‧雷德小姐(圖2)
圖2:戴波拉‧雷德小姐(摘至維基百科:作者Benjamin Wilson)
到了費城,下了船,肚子餓了,沿著街道走,東張西望,一直走到快靠近市場,碰到一個拿麵包的小孩,經他指點,到了第二街的一個麵包店,他進到麵包店,說要一種波士頓土產麵包,但店家說沒有。於是富蘭克林給店家三個便士,說要買任何一種麵包,然後驚奇地發現店家居然給了他三大條麵包。原來費城的東西要比波士頓便宜得多,富蘭克林一看居然有如此之多,吃了一驚,不過還是拿了,口袋裏裝不下了,他只好一隻膀子下面挾一個,手裡拿著第三個大嚼起來。就這樣走出市場大街,一直走到第四街,走過未來岳父雷德先生的大門,雷德的女兒戴波拉‧雷德(Deborah Read)小姐正站在家門口,見了他身態滑稽、饑不擇食的樣子,忍不住噗哧一笑。戴波拉‧雷德就是富蘭克林未來的妻子。
後來,富蘭克林(年齡17歲)找到工作,並租在戴波拉小姐(年齡15歲)家中, 1724年富蘭克林和戴波拉小姐要結婚,起初她的母親同意,但後來賓州州長凱斯要富蘭克林去倫敦籌錢,戴波拉小姐的母親發現富蘭克林財務不全,且她的丈夫死了,就反對富蘭克林與戴波拉‧雷德結婚,後來戴波拉另嫁他人。但被她的丈夫遺棄,他的丈夫從此不知下落,依照當時法律,戴波拉一輩子沒有再婚的自由。雖然他們二人在1730年9月1日同居,但富蘭克林與戴波拉‧雷德終身不能循合法形式成為夫妻。
富蘭克林另有一名私生子威廉(William Franklin:圖3),在與戴波拉結合前就已存在,生母不詳,後來戴波拉‧雷德及富蘭克林將其撫養長大。
戴波拉‧雷德於1774年死於中風,這時富蘭克林正在英格蘭, 1775年才返回。
圖3:威廉‧富蘭克林(作者Mather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