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1)〈闪电探测者〉 江铭辉 五梦网
图1:富兰克林像(摘自维基百科:作者Joseph-Siffred Duplessis )
一、 前言
在人类历史上,个人的成就与对人群的贡献,足以后世敬仰的,没有几个人,而富兰克林(图1)就是其中一位佼佼者。他堪称为「美国的完人」,受世人景仰,不仅在其科学及事业上的成就,主要他表现了美国人的「公德心」,是典型的「急公好义者」。
富兰克林是美国革命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获取法国支持美国独立。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
二、 童年生活
富兰克林的祖先,世居在英国诺桑普顿郡( northampton)的小村爱克登(Ecton),世代都干着铁匠的工作,到了他的父亲裘西亚富兰克林(Josiah Franklin),才改业为染工,后来带着妻子离开祖国而前往新大陆的波士顿,又以造肥皂及蜡烛为职业。
裘西亚大约1682年在英国结婚,他带了3个孩子到美洲,又生了4个,共有子女7人,不幸妻子亡故,继娶英国人彼得‧福尔吉的女儿艾比亚‧富尔家(Abiah Folger)为妻又生了子女10人(包括富兰克林),共生17人,富兰克林排行15位,下有二个妹妹。
班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生于1706年1月17日于波士顿,富兰克林在七岁时,有一件极可记的事情,这事在他66年之后,犹时常提起对人说的。当时富兰克林的母亲给了他几个辨土,他非常快乐,便一直向市镇走去。那时的波士顿仅是一个小镇,故他向各处看了一遍,心中爱好的,只有糖果和玩物而已。因为富兰克林出身于穷家,这两样东西都不易得,所以心中不知如何取舍。
富兰克林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忽然遇着一个童子,横吹口笛,怡然而过,于是他也到一所店中把母亲给与他的钱,向店中买了一枚口笛。他快乐地拿了口笛回家后,大家问起来,才知道买得太贵。因而他气得哭了,把口笛丢了不要,心中再不想它了。从此以后,富兰克林见到非必要的东西,则决不购买,甚至到了年老还是这样。且他时常告诫后生说;「你们不要像我这样的为一时贪恋口笛而多费钱!」
三、 求学阶段
富兰克林的哥哥们都被送出去学各种不同的行业。但他8岁时,被送到文法学校去,他的父亲儿子甚多,原意是想把他献给教会的。他从小就喜欢念书,许多人认为他可以成为一个学者,他的伯伯班哲明也赞成。不过他在文法学校只待了一年,虽然在那个时侯。他已由班中的中等学生升到班上的佼佼者,而且还跳了一级,在学年结束时,可以直升到三年级。
可是在那时,他的父亲一想到大学教育费用不小,父亲有一堆孩子,食指浩繁,维持不易,而且即使受了教育,以后收入也有限,于是改变初衷,不让富兰克林读文法学校,而送他去一个写算学校,在写算学校,不久富兰克林写得一手好字,可是算术不及格,而且毫无进步。
十岁时,父亲叫便富兰克林留在家裹,帮助父亲做生意,他家做的是制造蜡烛和肥皂的生意。
因此,富兰克林的工作是剪蜡烛芯,注蜡烛油到模型里去,塑出蜡烛,以及照料店务和跑街打杂等等。
但富兰克林一点都不喜欢这行业;一心向往航海,但是他的父亲不赞成。
四、 当印刷厂学徒
这样工作了二年,1717年富兰克林的哥哥詹姆士从伦敦带回来一部印刷机,在波士顿开家印刷厂。从小喜欢读书的富兰克林对于印刷这一行业,比在父亲店里作蜡烛生意,喜欢多了。这时他的父亲害怕富兰克林旧事重提,要去当海员,于是他便要富兰克林去他哥哥那里工作,这时富兰克林已经12岁了。
他跟他的哥哥签订合同,约定学印刷手艺直到21岁。在这9年的学徒期间,哥哥除供给膳宿和衣服外,没有其他报酬,到最后一年,才能得到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资。
富兰克林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掌握了一定的印刷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那时,他认识了几个书店的学徒和一些藏书爱好者,便晚间别人借书,彻夜阅读,第二天一早就送还。人家知道他借书还得快,而且很爱护书,都喜欢借书给他。他读的书很杂,从政论文、文学评论、散文,到算术、几何、英文文法等都读。有一位聪敏的生意人马修‧亚当斯(Matthew Adams)先生,常常到他们的印刷厂来,对他注意起来。马修收藏了不少书,于是请富兰克林去他的藏书室,让他选择想读的书,借给他看。
14岁时,富兰克林开始练习写作,并有多篇文章在报上发表。
后来又爱上了诗歌,自己还写了几首小诗,他的哥哥想这也许可以赚钱,鼓劝他写诗,而且,叫他写些应时的诗,拿去卖,居然卖得不错,可是居然被父亲讪笑,才打断富兰克林作诗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