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1)〈閃電探測者〉 江銘輝 五夢網
圖1:富蘭克林像(摘自維基百科:作者Joseph-Siffred Duplessis )
一、 前言
在人類歷史上,個人的成就與對人群的貢獻,足以後世敬仰的,沒有幾個人,而富蘭克林(圖1)就是其中一位佼佼者。他堪稱為「美國的完人」,受世人景仰,不僅在其科學及事業上的成就,主要他表現了美國人的「公德心」,是典型的「急公好義者」。
富蘭克林是美國革命時重要的領導人之一,參與了多項重要文件的草擬,並曾出任美國駐法國大使,獲取法國支持美國獨立。富蘭克林曾經進行多項關於電的實驗,發明了避雷針。還發明了雙焦點眼鏡,蛙鞋等等。
二、 童年生活
富蘭克林的祖先,世居在英國諾桑普頓郡( northampton)的小村愛克登(Ecton),世代都幹著鐵匠的工作,到了他的父親裘西亞富蘭克林(Josiah Franklin),才改業為染工,後來帶著妻子離開祖國而前往新大陸的波士頓,又以造肥皂及蠟燭為職業。
裘西亞大約1682年在英國結婚,他帶了3個孩子到美洲,又生了4個,共有子女7人,不幸妻子亡故,繼娶英國人彼得‧福爾吉的女兒艾比亞‧富爾家(Abiah Folger)為妻又生了子女10人(包括富蘭克林),共生17人,富蘭克林排行15位,下有二個妹妹。
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生於1706年1月17日於波士頓,富蘭克林在七歲時,有一件極可記的事情,這事在他66年之後,猶時常提起對人說的。當時富蘭克林的母親給了他幾個辨土,他非常快樂,便一直向市鎮走去。那時的波士頓僅是一個小鎮,故他向各處看了一遍,心中愛好的,只有糖果和玩物而已。因為富蘭克林出身於窮家,這兩樣東西都不易得,所以心中不知如何取捨。
富蘭克林正在猶豫不決的時候,忽然遇著一個童子,橫吹口笛,怡然而過,於是他也到一所店中把母親給與他的錢,向店中買了一枚口笛。他快樂地拿了口笛回家後,大家問起來,才知道買得太貴。因而他氣得哭了,把口笛丟了不要,心中再不想它了。從此以後,富蘭克林見到非必要的東西,則決不購買,甚至到了年老還是這樣。且他時常告誡後生說;「你們不要像我這樣的為一時貪戀口笛而多費錢!」
三、 求學階段
富蘭克林的哥哥們都被送出去學各種不同的行業。但他8歲時,被送到文法學校去,他的父親兒子甚多,原意是想把他獻給教會的。他從小就喜歡唸書,許多人認為他可以成為一個學者,他的伯伯班哲明也贊成。不過他在文法學校只待了一年,雖然在那個時侯。他已由班中的中等學生升到班上的佼佼者,而且還跳了一級,在學年結束時,可以直升到三年級。
可是在那時,他的父親一想到大學教育費用不小,父親有一堆孩子,食指浩繁,維持不易,而且即使受了教育,以後收入也有限,於是改變初衷,不讓富蘭克林讀文法學校,而送他去一個寫算學校,在寫算學校,不久富蘭克林寫得一手好字,可是算術不及格,而且毫無進步。
十歲時,父親叫便富蘭克林留在家裹,幫助父親做生意,他家做的是製造蠟燭和肥皂的生意。
因此,富蘭克林的工作是剪蠟燭芯,注蠟燭油到模型裏去,塑出蠟燭,以及照料店務和跑街打雜等等。
但富蘭克林一點都不喜歡這行業;一心嚮往航海,但是他的父親不贊成。
四、 當印刷廠學徒
這樣工作了二年,1717年富蘭克林的哥哥詹姆士從倫敦帶回來一部印刷機,在波士頓開家印刷廠。從小喜歡讀書的富蘭克林對於印刷這一行業,比在父親店裡作蠟燭生意,喜歡多了。這時他的父親害怕富蘭克林舊事重提,要去當海員,於是他便要富蘭克林去他哥哥那裡工作,這時富蘭克林已經12歲了。
他跟他的哥哥簽訂合同,約定學印刷手藝直到21歲。在這9年的學徒期間,哥哥除供給膳宿和衣服外,沒有其他報酬,到最後一年,才能得到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資。
富蘭克林用了很短的時間就掌握了一定的印刷技術,成為哥哥的得力助手。那時,他認識了幾個書店的學徒和一些藏書愛好者,便晚間別人借書,徹夜閱讀,第二天一早就送還。人家知道他借書還得快,而且很愛護書,都喜歡借書給他。他讀的書很雜,從政論文、文學評論、散文,到算術、幾何、英文文法等都讀。有一位聰敏的生意人馬修‧亞當斯(Matthew Adams)先生,常常到他們的印刷廠來,對他注意起來。馬修收藏了不少書,於是請富蘭克林去他的藏書室,讓他選擇想讀的書,借給他看。
14歲時,富蘭克林開始練習寫作,並有多篇文章在報上發表。
後來又愛上了詩歌,自己還寫了幾首小詩,他的哥哥想這也許可以賺錢,鼓勸他寫詩,而且,叫他寫些應時的詩,拿去賣,居然賣得不錯,可是居然被父親訕笑,才打斷富蘭克林作詩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