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公圳开辟者】曹瑾(1) 江铭辉 五梦网
图:曹瑾像
一、 前言
中国地大物博,远在北京的清朝政府,对于其他省分通常是鞭长莫及,因此在制度上格外注意,以回避制度来防堵地方诸侯的诞生。所谓的回避制度,就是不准当地成长的官员回到自己家乡任官,防止其与地方旧识勾结,让中央无法管控。也因此,清代派来台的官员均非台湾本地人,他们常抱持来台湾捞一票即走的心态,贪官污吏横行,少有受人歌颂的官员。
说来奇怪,台湾的开发始于南部,但台湾第一条具有规模的灌溉沟渠,却是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施世榜建于彰化的八堡圳。第二条是乾隆22年(公元1757年),郭锡瑠在台北的新店文山间开筑的瑠公圳。但反观台湾南部,则嘉南平原上始终只有一些沿山建筑的蓄水陂塘,灌溉效果极为微小。
凤山县远在玉山山脉的南端,地势平坦广宽,低平的丘陆上,却没有水源,连简单的坡塘也很少,全县的大部份田亩,因之都变成收成不稳的看天田。历任县官,眼见凤山多灾多雄,却没有一个人肯毅然担当起这一份为地方兴利除弊的责任,这是因为清代的官场陋习,向来以催收钱粮与巴结上司为考成的标准,民间疾苦,本来就不是以升官发财为目的官史去操心。然而这位曹知县却是大大不同的「好官」,他决心寻找水源,解决民间疾苦。
二、 曹公圳
曹公圳灌溉范围包括今高雄市凤山区、林园区、大寮区、大树区、仁武区、大小区、鸟松区、鼓山区、左营区、楠梓区、三民区、苓雅区、前镇区、小港区,其中曹公圳旧圳头已列为高雄历史建筑。
三、曹瑾简介
曹瑾,原名瑾,字怀朴,号定庵,中国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今沁阳市)人,曹瑾出生于清乾隆52年9月26日(公元1787年11月5日)。曹瑾年幼时父亲去世,由母亲抚养长大。少时于河内县城北门内大街的「三官庙」内私塾读书,后来进入覃怀书院读书。清朝嘉庆丁卯科(公元1807年)乡试时高中解元,但于礼部会试时却落第,直到嘉庆22年(公元1817年)经过「大挑」后列为一等,为候补知县。
曹瑾历任直隶、福建等地知县。在担任福建台湾府凤山县知县时,开凿了曹公圳,而担任淡水同知时亦曾率领士兵乡勇击退英国船舰,此外还有不少政绩,但后来遭英方控告「冒功杀俘」而被夺花翎,注销所升的官阶。道光25年(公元1845年)10月因病归乡,返回故里,最后于家中去世,享年63岁。
曹瑾担任过直隶平山、曲阳、饶阳、宁津等地知县,在饶阳知县时,当地正因水旱相继,曹瑾不经基层官史之手,亲自访查灾情并视受灾情况给予救济,为当地民众称道,而在当宁津知县时,又能整顿当地治安、照顾孤贫无依者,遂得直隶总督蒋砺堂赏识。道光5年(公元1825年)补威县令(威县知县),任内颇有政绩,被评为判案如神,且曾整修文庙与城隍庙。后于道光12年(公元1832年)调任丰润知县,任内曾解决无赖打算趁当地欠收,在米价翻腾时,囤积粮食的事件,后因为失察邪教而被劾,降二级调用。道光14年(公元1834年)曹瑾捐献复原官,捡发福建,委任为福建省将乐知县,后来因平山知县任内失察邪教被议,送部引见后原本要降二级调用的处分改为降二级留任,仍以知县用。道光16年(公元1836年)2月委任闽县知县兼署福州府海防同知,刚任闽县知县不久,当地遭逢大旱,全县遂在鼓山向湖神祈雨,但曹瑾认为此并非祀典内的仪式,遂拒绝祭拜。
道光17年(公元1837年)春正月时,曹瑾来台担任凤山县知县,聘金门文人林树梅为幕宾,此时正逢干旱,于是曹瑾兴建圳道引下淡水溪(即今高屏溪)之水灌溉。台湾知府熊一本巡视时,命名为「曹公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