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公圳開闢者】曹瑾(1) 江銘輝 五夢網
圖:曹瑾像
一、 前言
中國地大物博,遠在北京的清朝政府,對於其他省分通常是鞭長莫及,因此在制度上格外注意,以迴避制度來防堵地方諸侯的誕生。所謂的迴避制度,就是不准當地成長的官員回到自己家鄉任官,防止其與地方舊識勾結,讓中央無法管控。也因此,清代派來台的官員均非台灣本地人,他們常抱持來台灣撈一票即走的心態,貪官汙吏橫行,少有受人歌頌的官員。
說來奇怪,台灣的開發始於南部,但台灣第一條具有規模的灌溉溝渠,卻是康熙十九年(西元1680年)施世榜建於彰化的八堡圳。第二條是乾隆22年(西元1757年),郭錫瑠在臺北的新店文山間開築的瑠公圳。但反觀台灣南部,則嘉南平原上始終只有一些沿山建築的蓄水陂塘,灌溉效果極為微小。
鳳山縣遠在玉山山脈的南端,地勢平坦廣寬,低平的丘陸上,卻沒有水源,連簡單的坡塘也很少,全縣的大部份田畝,因之都變成收成不穩的看天田。歷任縣官,眼見鳳山多災多雄,卻沒有一個人肯毅然擔當起這一份為地方興利除弊的責任,這是因為清代的官場陋習,向來以催收錢糧與巴結上司為考成的標準,民間疾苦,本來就不是以升官發財為目的官史去操心。然而這位曹知縣卻是大大不同的「好官」,他決心尋找水源,解決民間疾苦。
二、 曹公圳
曹公圳灌溉範圍包括今高雄市鳳山區、林園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大社區、鳥松區、鼓山區、左營區、楠梓區、三民區、苓雅區、前鎮區、小港區,其中曹公圳舊圳頭已列為高雄歷史建築。
三、曹瑾簡介
曹瑾,原名瑾,字懷樸,號定庵,中國河南省懷慶府河內縣(今沁陽市)人,曹瑾出生於清乾隆52年9月26日(西元1787年11月5日)。曹瑾年幼時父親去世,由母親撫養長大。少時於河內縣城北門內大街的「三官廟」內私塾讀書,後來進入覃懷書院讀書。清朝嘉慶丁卯科(西元1807年)鄉試時高中解元,但於禮部會試時卻落第,直到嘉慶22年(西元1817年)經過「大挑」後列為一等,為候補知縣。
曹瑾歷任直隸、福建等地知縣。在擔任福建台灣府鳳山縣知縣時,開鑿了曹公圳,而擔任淡水同知時亦曾率領士兵鄉勇擊退英國船艦,此外還有不少政績,但後來遭英方控告「冒功殺俘」而被奪花翎,註銷所升的官階。道光25年(西元1845年)10月因病歸鄉,返回故里,最後於家中去世,享年63歲。
曹瑾擔任過直隸平山、曲陽、饒陽、寧津等地知縣,在饒陽知縣時,當地正因水旱相繼,曹瑾不經基層官史之手,親自訪查災情並視受災情況給予救濟,為當地民眾稱道,而在當寧津知縣時,又能整頓當地治安、照顧孤貧無依者,遂得直隸總督蔣礪堂賞識。道光5年(西元1825年)補威縣令(威縣知縣),任內頗有政績,被評為判案如神,且曾整修文廟與城隍廟。後於道光12年(西元1832年)調任豐潤知縣,任內曾解決無賴打算趁當地欠收,在米價翻騰時,囤積糧食的事件,後因為失察邪教而被劾,降二級調用。道光14年(西元1834年)曹瑾捐獻復原官,撿發福建,委任為福建省將樂知縣,後來因平山知縣任內失察邪教被議,送部引見後原本要降二級調用的處分改為降二級留任,仍以知縣用。道光16年(西元1836年)2月委任閩縣知縣兼署福州府海防同知,剛任閩縣知縣不久,當地遭逢大旱,全縣遂在鼓山向湖神祈雨,但曹瑾認為此並非祀典內的儀式,遂拒絕祭拜。
道光17年(西元1837年)春正月時,曹瑾來臺擔任鳳山縣知縣,聘金門文人林樹梅為幕賓,此時正逢乾旱,於是曹瑾興建圳道引下淡水溪(即今高屏溪)之水灌溉。台灣知府熊一本巡視時,命名為「曹公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