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集合論,映射與函數(函數概念)江銘輝 五夢網
函數定義
數學裡面一種有用並且最普遍的觀念,就是函數(Function),Function這個英文字,就是“功能” 的意思,譬如警察局的Function就是防止犯罪,起重機的Function,就是吊起重物。但是數學的函數(Function)是什麼?在沒有討論函數和映射關係之前,我們把目前有關函數最普遍的定義敘述如下:
函數定義:若有集合A中之每一個元素,恰有B集合中之一元素以某一種方法與之對應,則此對應稱為A映至B的函數。函數一般以f、g……來表示,A中之每一個元素以x來表示,B集合中之一元素以f(x) 來表示。f(x)稱為像,A集合稱為定義域(domain),所有“像”的集合稱為值域(range)。
函數和映射的區別
從映射與函數二個定義,我們發現二者很類似,但仔細讀發現函數多了“以某一種方法與之對應”,這就是英文Function(函數)與Mapping(映射)不同的地方。映射只講A集合對映到B集合,但沒有一個法則告訴我們如何對應。譬如映射講到{自然數}映射到{偶數}時,它只列出0→0;1→2;2→4……等等,沒有一個準則,但函數就將準則告訴我們,它會說:將{自然數}映射到{偶數},同時n→2n。
又如班上某次數學成績,老師成績表只列張三→及格(80分);李四→不及格(65分);王五→不及格(30分);趙六→及格(90分)……。這個A集合(張三;李四;王五;……)映至B集合(及格、不及格)稱為映射,但如果老師在二集合的關聯式子加上70分以上及格;70分以下不及格,這二集合的關聯便成函數,因此我們可以說:有某一種有對應準則的映射,稱為函數。
函數可比作自動販賣機
有人把函數當成自動販賣機,A集合是金錢,15元、20元、25元、………等,B集合是自動販賣機裡的販賣物品如罐裝的可口可樂(標示價15元)、藍山咖啡(標示價20元)、小型芭比娃娃(標示價25元)……等等,自動販賣機就是函數,當你投入15元時,經過函數(自動販賣機)判斷,像元素(可口可樂)就跑出來。(圖)
圖:函數猶如自動販賣機
也有人將函數視為一種製造產品的機械,將原料(麵粉)從頂端投入則其產品(麵包)就從底部跑出來。(圖)
圖:函數如同製造產品的機械。
合成函數
函數的加、減、乘、除比較簡單譬如:f(x)=5x;g(x)=6,則f(x)乘以g(x)是f(x). g(x)=30x。很容易懂,我現在就不再贅述。我們現在所要講的是函數的合成運算,二函數的合成,其基本概念是連鎖反應,即先產生一個函數,接著再產生另一個函數。例如縱火者點下汽油(第一個函數),汽油再將整遍房屋燒毀(第二個函數),我們一數學實例來說:
設函數f:x→3x-1,函數g:x→2x2
若將二函數結合起來,先將f再g即g(f(x)),結果如何?
假設x=4,則f(4)=11,那麼g(f(4)=242。
一般g(f(x) 是首先將一數x帶入f(x),然後再將它的結果帶入gf(x),此種函數x→g(f(x)),即稱f與g的合成函數,記為gf。
合成函數的二個函數(f與g)的合成先後次序很重要,像上例,同樣用x=4,gf與fg不同。g(f(4))=242,但f(g(4))呢?先求g(4)=32,再帶入f(g(4))=f(32))=95,二者顯然不同。在自然界符合交換律的事物雖然很多譬如2+3=3+2,但亦有很多事物是無法使用交換律的。譬如先將子彈裝入手鎗,再對自己開鎗,與先對自己開鎗,再裝子彈,二者結果顯然不同,這是交換律不適用的例子。
今將上列二種合成函數的過程圖示如下;即x→g(f(x)記為gf,將x→f(g(x)記為fg。
圖:gf(左圖)與fg(右圖)
請注意,fg並不是f與g二函數的乘積,如果二函數的乘積,必須寫成f.g,中間以一點表是相乘,例如f.g(4)=f(4).g(4)=352
因此f.g(x)=f(x).g(x)=6x3-2x2
gf(x)=g(f(x))=g(3x-1)=2×(3x-1)2
fg(x)=f(2x2)=6x2-1
一對一函數
設f為由A映至B的函數,即f:A→B。
若a、b是A集合中的二元素,且f (a)=f(b),則a=b,稱此函數一對一函數。
例如:f:x→x+3,為一對一函數,因為f (x)=f(y),則x=y。
但g:z2+2不是一對一函數,因為g(-1)=g(+1)=3,但-1卻與+1不等。
反函數
一函數能將x原料產生y物品,同時另有一函數能將y物品復原為x原料,有這樣性值稱為反函數。譬如銀行,它有二種機制,一種是將總數換成零錢,譬如將一張千元鈔票換成十張百元鈔票,也可將十張的百元鈔票換成一張千元鈔票,某人拿一張千元鈔票在A銀行換成十張百元鈔票,就到BA銀行換成十張百元鈔票換回一張千元鈔票,這二銀行就是互為反函數,也就是反機制。有些函數並沒有反函數的功能,譬如我們前面所講的自動販賣機就是,某人投了15元,買了一罐可口可樂,當自動販賣機跑出可口可樂時,他已經沒有後悔的餘地,因為自動販賣機並沒有可逆的功能,在世界上沒有可逆的事件很多,最簡單的是你燒了一壺熱滾滾的開水,放在空氣中,你只能眼睜睜看它逐漸冷卻,它絕不會再變成熱滾滾的開水。
閒話少說,我們將問題放回數學上,假設f為函數x→x+3,g為函數x-3,f的變化是每次加3;g的變化是每次減3,其關係剛好相反,
則:gf(x)=g(x+3)= (x+3)-3= x
同理:
fg(x)=f(x-3)= (x-3)+3= x
因此將x投入gf)或fg機械裡,出來的產品仍然是x。
稍微複雜一點的例子如:f: x→2x-3;g:x→(x+3)/2
則:gf(x)=g(2x-3)=[ (2x-3)+3]/2= x
同理:
fg(x)=f((x+3)/2)=2[(x+3)/2]-3= x
具有上述性質的二函數,稱為反函數(inverse function)
反函數定義
f與g如果是被稱作反函數,它們具有下列關係:=
對於每一g之定義域內之元素x,fg(x)= x,且對於每一f之定義域內之元素y,gf(y) =y,則f與g稱互為反函數。
反函數的符號
f之反函數可記為f-1,即g=f-1,同理f=g-1
運算式為:
(f-1)-1=g-1=f;(g-1)-1=f-1=g
反函數的三個定理
定理一:設A、B為二集合,而f為從A映至B之函數,若f為可逆,則f為一對一函數。
定理二:設A、B為二集合,而f為從A映至B之函數,若f為一對一函數,則f為可逆,。
定理三:設A、B為二集合,而f為從A映至B之函數,若f為可逆,則恰有一反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