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徳與邏輯學 江銘輝 五夢網
邏輯是探索、闡述和確立有效推理原則的學科,亞理斯多德是形式邏輯的創始人,在西方他也被稱為邏輯之父。
亞理斯多德的邏輯著作總稱「工具書」(Organon),它指探討學問的工具,總共有六部書,分別是:
(1)範疇(Categories):說明事物的基本存在方式。範疇有十個,即:實體、量、質、關係、場所、時間、姿勢、狀態、主動、被動。
(2)論解釋(De interpretation):討論判斷當兩個或兩個以上概念聯合或分解,就會形成判斷。
(3)分析前篇(Prior Analytics):討論三段論法中的推論。
(4)分析後篇(Posterior Analytics):討論定義、分類、證明。
(5)論題(Topics):討論辯證法。
(6)詭辯性謬論(Sophistical Fallacies):指出辯論應當注意的事項,以及指出詭辯學派的謬論。
在他的“論解釋”書中,他闡述了三個基本的思考定律:同一律,矛盾律及排中律。同一律就是命題本身等於自己;矛盾律是闡述:沒有同時是真的又是假的之命題;排中律是闡述:每一個命題不是真的,就是假的。
但亞理斯多德對十九世紀以前邏輯學最大的影響,是他在“分析前篇”中所陳述的三段論法(Syllogismus)。
所謂三段論法就是從兩個已知的判斷得出第三個判斷的一種推理方法,它的邏輯形式可書寫如下:
「若A則B」且「若B則C」,則「若A則C」。
一般人將三段論法的第一個前提稱為「大前提」,中間連接大前提與結論的部分稱為「小前提」,最後推理的部分稱為「結論」。典型的三段論法範例如:
凡人都會死(大前提),沙特是人(小前提)所以沙特會死(結論)(圖)。
圖:由三段論法,推論沙特會死
較複雜命題的形式如:
任一自然數若其每個數字之和是3的倍數,則此自然數是3的倍數(大前提),自然數654,它的數字和15(6+5+4=15)是3的倍數(小前提),所以654是3的倍數(結論)。
三段論法的推理正確與否,必須每個前提都是正確,否則推出的結論會違背常理。譬如:
1. 值得追求的是幸福的;痛苦不是幸福;所以痛苦是不值得追求的。在這三段論法中,我們提出整個的追求範圍限制在幸福裡面,但人們實際追的對象不只是幸福而已,因為幸福雖然是值得追求的,但並不是追求的唯一對象,我們卻把它當成大前提,所以推出錯誤結論。實際上,追求的範圍很廣闊,痛苦亦有很多人在追求,印度的苦行僧即是一個例子。
2. 凡帶雨傘的人都是小心謹慎的;小心謹慎的人是不會失落物
件的;失落物件的人都是不喜歡帶雨傘的人;所以失物待領處的雨傘都是由不帶雨傘的人遺下的。
由上述二例可知三段論法之中,每個前提若有些小缺陷,那麼所推出的結論常會叫人啼笑皆非。但無論如何,三段論法所展開的邏輯推理,不失為訓練思考能力的有用工具之一。
在歷史上最早且最有效使用三段論法且最成功的數學家,就是歐幾里德(Euclid),歐幾里德在「原本」(Element)中,根據少數幾個前提導出了共達13卷的眾多定理,這些定理都是依次反覆三段論法推出的。這樣展開邏輯的方法叫做「演譯法」。例如在「原本」中經常使用如下的敘述:凡是與同物相等的,也相等。這個敘述用今日數學術語可改寫如下:
若A=B且B=C則A=C
這正是原始的三段論法,與“若A=B且B=C則A=C”類似的敘述在數學上存在很多,例如:
若
若A≦B且B≦C則A≦C
若A平行B且B平行C則A平行C
…………
…………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