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總統最好留有體面的鬍子 江銘輝 五夢網
西元1809至1956年,林肯(Abraham Lincoln)當選美國第十六任總統,發表奴隸解放宣言,展開南北戰爭。發表匹茲堡演講,倡導民治、民有、民享的理念。
1865年4月14日,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在華盛頓的福特劇場欣賞演出時,被暴徒開槍射擊,於隔天早晨不治辭世,在任期間留下了不朽的風範,令人懷念。
提到林肯,人們就會聯想到他所提倡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主義,還有代表他的堅強意志、溫厚性格的註冊商標,尤其是下顎上的鬍子。林肯的鬍子不僅代表他本人,也代表美國,說起他的鬍子,還有一段典故呢!
全世界的人們都熟悉林肯的臉,至少熟悉他留著大鬍子的臉。但是他的鬍子是在他後來的日子裡才留起來的。當他當律師的時候,他有兩個綽號。第一個綽號是誠實正直的亞伯(這個綽號非常正面),因為有許多關於林肯小時候和他以後一生中的誠實的故事,流傳下來。但他的第二個綽號就不好聽,它叫「其貌不揚的亞伯」,因為他長得並不英俊。然而在1860年發生了一件事。那一年亞伯·林肯成了共和黨的被提名者,代表共和黨作為美國總統的候選人。那時林肯並沒有留鬍子(圖1)。
圖1:沒有留鬍子的林肯
1861年10月正當總統選舉進入白熱化之際,林肯收到一封來自紐約名叫克蕾絲.貝德爾(Grace Bedell)的十一歲女孩所寫來的鼓勵信。信中寫著「我有四個哥哥,會有幾個要投您的票,但是如果您讓您的鬍子長起來的話,我就設法讓另外幾個也投您的票。因為您太瘦了,留起鬍子,您會好看得多。所有的夫人都喜歡留有鬍子的男人,若您留有鬍子,她們會纏著她們的丈夫投您的票,這樣您就能當上總統了。」
少女信中坦率的內容使林肯深深地受到感動,就按照小女孩的建議。留起鬍子來了。
1861年11月6日,當選總統的林肯在紐約州的威斯德菲爾特地方與小女孩會面,這時他的鬍子已經遮住半個臉了(圖2)!從這段小插曲中可以看出林肯的虛心及誠懇。
圖2:留著鬍子的林肯
出身於貧苦人家的林肯,幾乎沒有受過什麼學校教育,可是,他刻苦自學,在28歲那一年成立了一家法律事務所,因而步上了成功之路。當他剛到人生地不熟的春田(Springfield)開辦法律事務所時,還是處於一文不名的狀態,從那時到後來成功為止,林肯完全是靠與生俱來的說話技巧吸引他人,贏得他人的信任。
從下面的兩則故事中,可以獲得證實。
剛到春田時的林肯,雖然連睡覺的地力都沒有,他還是先到店裹去買必需的寢具。店主人告訴林肯:「一套只要十七塊美金。」林肯當然付不起這筆錢,可是,他對店主人說:「便宜是便宜,可惜我的錢不夠,不過,能否請您讓我賒帳到聖誕節為止,如果我在這裹事業成功的話,到時我會把這筆帳付清,相反地,如果我失敗了,可能永遠也無法付清了!」他誠懇坦率的態度贏得了店東的好感,就說:「先生,我二樓的房間裏有一張大的雙人,你是否願意和我一塊住在一起。」
主人還沒講完,林肯已經爬上二樓,然後笑容滿面下樓來,說;「我終於找到住的地方了!」
另一次。他到鄰鎮的歸途時,很不幸地遇上暴風雪,可是他身上沒錢搭馬車。就在他苦思之際,來了一輛馬車,上面坐著穿著整齊的紳士。
林肯攔住了馬車,向紳士說:「您是否能替我將外套送到春田?」
紳士一邊看著林肯,一邊回答道:「沒有問題,不過在這種暴風雪中,如果沒有外套的話,你會受不了。」
「哦,不,不只外套,我希望你能將外套和外套裏面的人一起送去。」
要成為一位有成就的政治家,除了人格之外,還必須有適度的「厚臉皮」,這是古今相同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