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婚店 太平廣記 卷第一百五十九
月下老人因李復言著述訂婚店的故事,在中國廣為流傳。民間認為姻緣天注定,同時有一個掌管婚姻大事的月下老人,在中國土地上,月下老人祠到處都有,有的附在於其他廟宇中,至於杭州,因為是定婚店的所在地,所以月下老人祠特別出名,祠中並有一副對聯,特別有意義:
願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屬
是前生註定事莫錯過姻緣
訂婚店〈白話文〉李復言著 江銘輝譯
龍興寺門見面
杜陵有個名叫韋固的人,從小父母就過世。想要早一點娶妻,只是多次求親,都沒有成功。唐太宗貞觀二年(西元628年),他去清河遊歷,中途住在宋城(今杭州市)南面的旅店。旅客中有一個人為他提親,女方是以前的清河司馬(註)潘昉的女兒,希望韋固第二天清早在店西的龍興寺門見面。
(註:在唐朝司馬是五品的官員,司馬的職務就是協助當地的刺史辦事,但是更多時候只是虛名而已,沒有任何職權,幾乎成為了朝廷貶官的一個代名詞。)
月下老人
韋固求婚心切,第二天很早就趕去。到了廟前,月亮還在斜掛在天邊。他看見一個老人靠著一個巾袋,坐在台階上,藉著月光看書。韋固偷偷向書瞄一下,書上的字都不認識,韋固便問老人:「老先生看的是什麼書啊?我從小苦讀,沒有不認識的字,就是西方的梵文,我也能看懂,只有這本書上的字從來沒見過,為什麼?」老人笑著說:「這不是人間的書,你怎麼會見過。」韋固又問:「那麼是什麼書阿?」老人說:「陰間的書。」韋固問:「陰間的人,怎麼到這裡來?」老人說:「不是我不應該來,是你來的太早,凡是陰間的官員都管陽間的事,怎麼能不在人間行走呢?現在在路上行走的人,人和鬼各佔一半,只是你無法辨別罷!」韋固問:「那麼您管什麼事啊?」老人說:「天下的婚姻大事。」韋固心中暗喜,說:「我從小失去父母,想早一點結婚,以便多生兒女。這十多年來,多方求親,但都不能如願。現在有人到這裡來給我提潘司馬的女兒,能夠成功嗎?」老人回答:「不成,你的妻子才剛剛三歲,等到十七歲才能進到你的家。」韋固問:「你口袋裡裝的什麼東西?」老人回答:「紅繩啊!」用來繫夫妻兩人的腳。他們一生下來,我就偷偷地將紅繩綁在他們的腳上。不管這兩家是仇敵,還是貧富相差懸殊,或者是在天涯海角當官,相隔千山萬水,只要紅繩一繫,終生再也逃不掉了。你的腳已經和她的腳繫在一起了,你再找別的人又有什麼用呢?」韋固問:「我的妻子如今在哪裡?家在何處?」老人回答:「這個店北面賣菜那個老婦人家的女兒。」韋固問:「能去看一看嗎?」老人說:「陳老婦人經常抱她來,在這裡賣菜,你跟著我走,我指給你看。」
圖:老人說:「我是管婚姻,男女二人,只要紅繩一繫,無論相隔天涯海角,一定會結婚。」
殺人行兇
等到天亮了,相約的人沒有來。老人捲起書,背著口袋要走,韋固跟著老人來到菜市場,看見一個瞎了一隻眼看起來非常骯髒醜陋的老婦人,抱著一個三歲的女孩。老人指著女孩對韋固說:「那就是你的妻子。」韋固生氣地說:「我殺了她不就行了?」老人說:「這女孩命中註定大富大貴,還要跟著你享福呢?那裡會被殺呢?」說完老人突然不見了。韋固磨了一把刀子,交給僕人並吩咐:「你向來很會辦事,如果為我殺了那個女孩,我給你一萬錢。」僕人說:「好。」第二天,僕人將刀藏到袖子裡來到喧嘩熱鬧的市場,趁著人多的時候,刺了女孩一刀就跑,整個市場大亂,僕人因此可以逃脫。韋固問僕人說:「你刺中沒?」僕人說:「本來想刺她的心臟,可是沒刺到,刺到了眉間。」
新婚
姻緣前生注定
如此過了一年多,他逼問妻子。妻子流著眼淚哭泣著說:「我是郡守大人的侄女,不是他的親生女兒。我的父親生前當宋城縣令,死在任職上。當時我還在繈褓之中,母親和哥哥也相繼去逝。家裡剩下城南的一個宅院,乳母陳氏帶著我一齊居住,每天在離旅店不遠的市場賣菜度日。陳氏可憐我年紀小,不忍心一刻與我分離。三歲的時候,將我抱著走到市場,被一個狂徒所刺。刀的疤痕還在,所以用小花片蓋住。七、八年前,叔叔來到盧龍(唐朝時平州的治所 (今日的河北東北部))任職,於是我跟在叔叔旁邊,並以他女兒的名義嫁給你。」韋固問:「陳氏是不是瞎一隻眼?」妻子說:「對,你怎麼知道的?」韋固說:「刺你的人就是我韋固,真是奇事阿!」便將事情的一切全部告訴妻子。從此夫妻更加敬愛,後來生了個男孩叫「鯤」,當了雁門(今山西代縣)太守。母親被封為太原郡(即今山西太原縣)太夫人。才知道陰德註定的事,是不會改變的。宋城縣長聽說了這件事,以那家旅店題名為:「訂婚店」。(出自《續幽怪錄》)
定婚店(原文)
杜陵韋固,少孤,思早娶婦,多歧,求婚不成。貞觀二年,將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馬潘昉女為議者,來旦期於店西龍興寺門。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於階上,向月檢書。覘之,不識其字。固問曰:「老父所尋者何書?固少小苦學,字書無不識者。西國梵字,亦能讀之。唯此書目所未覿,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間書,君因得見。」固曰:「然則何書也?」曰:「幽冥之書。」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平,非某不當來也。凡幽吏皆主人生之事,主(「主」原作「生」,據明抄本改)人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則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牘耳。」固喜曰:「固少孤,嘗願早娶,以廣後嗣。爾來十年,多方求之,競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與議潘司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婦適三歲矣。年十七,當入君門。」因問囊中何物?曰:「赤繩子耳,以系夫婦之足,及其坐則潛用相系。雖仇敵之家,貴賤懸隔,天涯從宦,吳楚異鄉,此繩一系,終不可逭。君之腳已繫於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為?」曰:「此店北賣菜家嫗女耳。」固曰:「可見乎?」曰:「陳嘗抱之來,賣菜於是。能隨我行,當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書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菜」原本作「米」,據明抄本改)市。有眇嫗,抱三歲女來,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殺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當食大祿,因子而食邑,庸可殺乎?」老人遂隱:「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幹事,能為我殺彼女,賜汝萬錢。」奴曰:「諾。」明日,袖刀入菜肆中,於眾中刺之而走。一市紛擾,奔走獲免。問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間。」爾後求婚,終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蔭參相州軍(「軍」原作「君」,據明抄本改)。刺史王泰俾攝司戶掾(古代副官、佐吏的通称),專鞫獄,以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華麗。固稱愜之極。然其眉間常貼一花鈿,雖沐浴閒處,未嘗暫去。歲余,固逼問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猶子也,非其女也。疇昔父曾宰宋城,終其官。時妾在襁褓,母兄次歿。唯一莊在宋城南,與乳母陳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給朝夕。陳氏憐小,不忍暫棄。三歲時,抱行市中,為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間,叔從事盧龍,遂得在左右,以為女嫁君耳。」固曰:「陳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盡言之,相敬逾極。後生男鯤,為雁門太守,封太原群左夫人。知陰騭之定,不可變也。宋城宰聞之,題其店曰「定婚店」。(出《續幽怪錄》)